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1
债券代码:123116 债券简称:万兴转债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日
制赎回,特提醒“万兴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本次赎回完成后,“万
兴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万兴
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
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万兴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
能转股的风险。
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不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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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万兴转债”的议案》,自2023
年3月13日至4月4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万兴转债”
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64.73元/股),已触发《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
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经董事会审议,公司决定行使本次“万兴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拟于2023年5月18日提前赎回全部“万兴转债”,赎回价格
为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加当期应计利息。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现将“万兴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赎回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同意万兴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28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3,787,500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6年。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37,875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7
月1 日 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万兴转债 ” ,债券代码
“123116”。“万兴转债”转股期限自2021年12月16日起至2027年6月8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
的有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
为49.78元/股。
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
的转股价格由49.78元股调整为49.7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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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发布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万兴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自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4月4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
低于“万兴转债”当期转股价格(49.79元/股)的130%(含130%,即64.73元/股),
触发“万兴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
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万兴转债”。
二、“万兴转债”赎回实施安排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赎回价格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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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0.7%(“万兴转债”第二个计息期年度);
t=343天(从计算起始日2022年6月9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3年5月18日
止,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利息IA=B×i×t/365=100×0.7%×343/365=0.66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66=100.66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
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3年5月17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全体“万兴转债”持有人。
(1)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1次赎回提示性
公告,通知“万兴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万兴转债”自2023年5月15日起停止交易。
(3)“万兴转债”自2023年5月18日起停止转股。
(4)2023年5月18日为“万兴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
日(2023年5月17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万兴转债”。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万兴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3年5月23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达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账户),
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万兴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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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电话:0891-6380624、0755-86665000
电子信箱:zhengquan@wondershare.cn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万兴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万兴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不存在交易
“万兴转债”的情形。
四、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
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
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
的当期应计利息。
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备查文件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万兴
转债”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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