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壹壹高考网
【资料图】
第一次录取过程中,一些到档考生因专业不服从、身体问题、放弃原有志愿、不愿来校就读等原因,导致部分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未完成(即有缺额需再次录取),当地高招办会发“征求志愿表”,或网上公布具体细项,再次征求考生志愿,此时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可按当地教育相关部门公布的征求志愿填报时间,填报征求志愿,考生填报后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 这个缺额表当地教育相关部门会在正常批次招生结束后及时公布的,填报方法和当地原来填报志愿方式一样,比如平行志愿的就还是平行志愿。
所谓参考志愿是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在设有参考志愿的批次中所填报的学校志愿。以2009年辽宁省高考志愿的结构安排为例:普通类提前批本科与提前批专科均设两个有序院校志愿及无条件服从志愿,不设参考志愿。第一批本科A段院校设三个平行志愿,第一批本科B段设三个平行志愿,均无参考志愿。二批、三批、四批院校所设志愿均为两个有序院校志愿和7个平行的参考院校志愿。所以参考志愿是排在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之后的志愿,只有一志愿、二志愿都没有被录取情况下,才录取参考志愿。由于参考志愿是平行的志愿关系,没有主次、先后之分,考生是否被录取取决于考生的成绩和一、二志愿高校的录取情况,因此参考志愿亦称平行志愿。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