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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起沈阳实施困难群众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新政策
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开始实施《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沈政办发〔2022〕25号),对困难群众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政策进行了调整。
(资料图片)
|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一)资助参保政策
特困人员、孤儿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市民政局传输数据,医保系统进行参保比对,直接完成参保续保,不用个人办理参保手续,就可以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待遇。
(二)医疗保障待遇政策
01基本医保: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公平普惠政策,与普通参保人员享受同等的基本医保待遇。
02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至75%,取消封顶线。
03医疗救助:基本救助、倾斜救助、门诊救助、其他救助。
3.1 基本救助及倾斜救助
特困人员、孤儿在基本救助限额2万元内的,报销比例最高可达到91%。如果超过基本救助限额2万元以后,只享受救助比例为70%的倾斜救助。
3.2 门诊救助
每人每年最高门诊救助限额为120元。
3.3 其他救助
因患严重精神障碍疾病住院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
给予全额救助
低保对象和脱贫人口
(一)资助参保政策
低保对象、脱贫人口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由民政部门传输数据,医保系统进行参保比对,直接完成参保续保,脱贫人口由乡村振兴部门完成参保缴费后,不用个人办理参保手续,就可以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待遇。
(二)医疗保障待遇政策
01基本医保: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公平普惠政策,与普通参保人员享受同等的基本医保待遇。
02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至75%,取消封顶线。
03医疗救助:基本救助、倾斜救助、门诊救助、其他救助。
3.1 基本救助及倾斜救助
也就是说,低保对象、脱贫人口在基本救助限额2万元内的,报销比例最高可达到86%。如果超过基本救助限额2万元以后,只享受救助比例为70%的倾斜救助。
3.2 门诊救助
低保对象、脱贫人口个人承担的门诊费用。
按80%比例给予救助
每人每年最高门诊救助限额为80元。
3.3 其他救助
因患严重精神障碍疾病住院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
给予全额救助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一)资助参保政策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60%资助。2023年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92元,非在校未成年人、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168元,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缴纳个人参保费用后,按规定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待遇。
(二)医疗保障待遇政策
01基本医保: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公平普惠政策,与普通参保人员享受同等的基本医保待遇。
02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至75%,取消封顶线。
03医疗救助:基本救助、倾斜救助、其他救助。
3.1 基本救助及倾斜救助
也就是说,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在基本救助限额2万元内的,报销比例最高可达到76%。如果超过基本救助限额2万元以后,只享受救助比例为60%的倾斜救助。
3.2 其他救助
因患严重精神障碍疾病住院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
给予全额救助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一)资助参保政策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救助实行依申请救助机制,自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患者本人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一次性医疗救助。
(二)医疗保障待遇政策
01基本医保: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公平普惠政策,与普通参保人员享受同等的基本医保待遇。
02大病保险:与普通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待遇一致。
03医疗救助:基本救助、倾斜救助。
基本救助及倾斜救助
也就是说,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最高可一次性救助40000元。
另外,还建立了因病返贫和因病致贫双预警机制,实施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动态管理。对监测对象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的住院、门诊慢特病及高值药品费用进行动态监测并及时预警,重点监测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年度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脱贫人口。
监测预警信息由医保部门定期推送给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预警信息包括监测对象基本信息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构成等情况。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根据预警信息和工作中掌握的其他情况,按规定确定或调整监测对象身份类别,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救助、帮扶措施;医保部门按照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确定的监测对象身份类别再给予医疗救助。
因病致贫返贫监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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